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4-07-17T11:14:23 作者:小编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否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在面对商品房买卖纠纷,我们又该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呢?

  该司法解释对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情形。但是并没有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纳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范围,也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范畴。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A与B开发商签订了《XXX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购买B开发的XXX房屋一套,并约定XXX时间交付房屋(其他详细内容就不在一一列举),合同签订后,A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房款的义务,但一直未收到收房通知,B也未向A说明无法按期交房的原因。A无奈之下向该商品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该地法院予以受理)提起诉讼,要求B交付房屋并协助A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这也是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但是为什么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可以管辖?这是因为A的诉讼请求是主张对不动产(也就是该商品房)权利的确认,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A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或支付违约金,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该情形并不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的范畴,此时,这种情况就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但是,有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下,就是离婚诉讼中即使涉及到不动产权利的分割等诉求,仍然按照离婚诉讼中关于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应以当事人具体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确定。

  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等的,按照“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

  购置房屋等不动产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它涉及到巨额金钱的支出,几乎是大部分人奋斗一辈子才换来的。现在因房屋买卖而发生纠纷的案例比比皆是,一旦产生纠纷了,对我们的影响可想而知,为了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现就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做下论述,以期能提供帮助,更有效率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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