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商品房买房攻略!限购政策!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08-21T15:04:07 作者:小编

  三亚商品房买房攻略!限购政策!除了北上广深这些地方,对于赤手可热的三亚,2017年,海南相继出台了全岛各市县购房“4限”的政策通知:限购、限售、限贷、限社保。

  据海南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7月2日,三亚市下发通知称,成立以三亚市住建局局长为组长的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10日至8月30日期间,对在售项目楼盘和中介门店进行检查。

  整治方案显示,此次活动的开展,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和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为导向,采取地毯式排查和重点检查结合的整治方式。

  意在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减少房产交易纠纷;摸底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规避政策的行为;从严查处虚假宣传、捆绑销售行为,解决投诉热点问题;排查房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消除信访矛盾根源;进一步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

  此次整治的重点工作包括:

  (一)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备案价格表及公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公示相关收费项目的。

  (二)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

  (三)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经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四)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五)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七)以“以租代售”方式销售商品住房的。

  (八)未在销售现场明显处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房地产限购政策的。

  (九)委托销售的,未在销售现场明显处展示委托销售相关文书。

  (十)中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产中介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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