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上海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4-07-17T09:52:21 作者:小编

  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上海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如果可以交易,那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是什么?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上海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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