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政府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4号)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廊坊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以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四个一批”为工作路径,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方向,聚焦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部署,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为目标,以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四个一批”为工作路径,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方向,聚焦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整体布局合理优化,住房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村庄风貌整体改观,基础设施配套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