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楼市新政:“限购限卖”
5月20日凌晨,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住房。《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在住房交易方面,《通知》要求,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同时,针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通知》规定,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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