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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9-13 17:30:24 来源:安居乐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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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个的,应当进行土地的增值税的清算:

  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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